公司各单位:
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和谐企业建设,营造良好的企业氛围,不断增强企业凝聚力和向心力。经过深入细致的调研,针对公司各单位当前工作的实际,经公司党政领导班子扩大会议研究决定,对职工生日、住院送温暖等做如下规定,望遵照执行:
1、职工生日
在岗职工生日每人按100元标准发购物卡;离退休职工满70岁生日起每人按200元标准发购物卡。
2、职工结婚
在岗职工结婚每人按1000元标准给予祝贺。
3、职工住院(含离退休职工)
在职及离退休职工住院,不动手术的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补助,动手术的按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补助,且一年内住院多次只补助一次。
4、职工子女上学
在岗职工子女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,大学专科学校,每人按1000元标准发放补助,大学本科学校,每人按2000元发放补助。
5、职工去世
职工去世,按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丧葬补助。
6、职工父母及配偶去世
职工父母及配偶去世,按每人1000元发放慰问金。
以上规定从2011年4月1日起执行。